证监会提示风险|证监会:违法减持首批20起大股东被罚 最大超7亿

财经评论  点击:   2010-11-18

       金融屋财经网(www.joewu.cn)08月22日讯   8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了近期查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案件的情况,首批20起违规减持案件共涉及10名自然人股东,1名实际控制人,11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7名责任人。     “大股东违法减持干扰市场”     据张晓军介绍,该类案件的共同特点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控制人涉嫌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过程中,存在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6月15日以来,A股震荡走跌,进入7月以来,更是出现连续多日暴跌,市场恐慌情绪增加,相关上市公司大股东借机减持避险。为了维护市场稳定,7月8日证监会紧急发文称,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7月24日,证监会曾表示,对违反承诺减持、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的进行监测,并组织力量筛查线索近50起,下一步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相关主体违法行为。     张晓军透露,上述案件中,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最高为73756.5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7.52%。目前,立案稽查的52起案件中已经有40起进入审理程序,其中首批20起案件已经审理完毕。     将严打市场操纵、内幕交易     昨日,张晓军在发布会上称,涉案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控制人违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在市场异常波动期间加剧了市场波动,干扰了市场的正常运行。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为上市公司的“当家人”、“领路者”,对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承担了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希望涉案当事人吸取教训。”张晓军说。     接下来,证监会将严禁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滥用控股地位和实际控制权,对违法减持行为保持持续的高压态势,对违法减持、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的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打击。     8月21日,沪指再度暴跌4.27%险守3500点报3507.74点,逾300只个股跌停。本周沪指重挫485.93点,跌幅高达12.17%。为本年第二大单周跌幅,仅次于6月15日至19日单周跌幅13.32%。     ■ 相关新闻     证监会暂缓分级基金审批     新京报讯 (记者金彧)针对本轮牛市备受争议的分级基金,8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日前暂缓了分级基金产品的注册工作,并正在研究有关政策。     张晓军称,考虑到分级基金机制较为复杂,普通投资者不易理解,且前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此,证监会暂缓了此类产品的注册工作,并正在研究有关政策。     所谓分级基金又叫结构型基金,是指在一个投资组合下,通过对基金收益或净资产的分解,形成两级(或多级)风险收益表现有一定差异化的基金品种。     在今年上半年的单边上涨行情中,投资分级B给投资者带来了丰厚收益。一些基金公司抓住时机,大量推出新的分级基金产品,管理规模迅速做大,仅今年上半年,分级基金的发展速度高于公募基金整体同期的发展速度将近2倍,总规模超过5000亿元。     不过,与普通公募基金产品不同,分级基金同时具有杠杆、固定收益份额、二级市场交易、折溢价、合并分拆等诸多元素,不同份额间定价传导机制复杂。在6月份以来的暴跌行情之中,分级基金尤其是B基金引发“踩踏”事故,投资者卖不出去。     截至8月12日,24只分级基金产品在这波行情中发生下折,投资者损失惨重,相关基金公司也面临规模回撤。而这一轮牛市前,分级基金仅发生过三例下折。     证监会对违法减持保持高压态势 最大减持超7亿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近期,证监会集中力量对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目前,立案稽查的52起案件中,有40起已经进入审理程序,其中首批20起该类案件已审理完毕并进入事先告知程序。     该类案件的共同特点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涉嫌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过程中,存在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首批20起案件共涉及10名自然人股东、1名实际控制人、11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7名责任人。上述案件中,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最高为73756.5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7.52%。     涉案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无视《证券法》第86条规定“暂停、报告、公告”的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公告并停止交易,是严重缺乏诚信的行为,是对资本市场“三公”原则的公然违反,尤其在证券市场异常波动期间,加剧了市场波动,干扰了市场正常运行。     作为证券市场的监管者,证监会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职权,迅速对该类案件依法处理,对涉案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违法减持行为予以法律制裁。     张晓军强调,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严禁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控股地位和实际控制权,严格执法,对违法减持行为保持持续的高压态势,对违法减持、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履行证监会“两维护,一促进”的监管职责。     证监会:内地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放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说,根据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内地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放。     张晓军说,中国证监会将允许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分别按照内地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各设立1家两地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港资、澳资合并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内地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     他说,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内地有关规定分别在内地批准的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的若干改革试验区内,各新设1家两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内地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港资、澳资合并持股比例不超过49%,且取消内地单一股东须持股49%的限制。     另外,在内地批准的在金融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的若干改革试验区内,允许港资、澳资证券公司在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中的持股比例达50%以上。     港资金融机构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设立合资证券公司,除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有关股东条件以外,还需符合“申请人应当是在香港注册且总部设在香港的持牌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控股公司”等条件。澳资金融机构向证监会申请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参照执行。     张晓军说,按目前方案,拟批设的新公司数量不多,且批准设立尚需一定时间。申请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行政许可申报材料。中国证监会依法负责对内地与港澳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证监会严查大股东违法减持     近期,证监会集中力量对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其中首批20起该类案件已审理完毕并进入事先告知程序,上述案件中,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最高为73756.5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7.52%。     中国证监会21日披露,近期,证监会集中力量对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目前,立案稽查的52起案件中,有40起已经进入审理程序,其中首批20起该类案件已审理完毕并进入事先告知程序。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说,此类案件的共同特点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涉嫌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过程中,存在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据介绍,首批20起案件共涉及10名自然人股东、1名实际控制人、11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17名责任人。上述案件中,违法超比例减持的金额最高为73756.5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7.52%。     张晓军说,涉案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无视《证券法》第86条规定“暂停、报告、公告”的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公告并停止交易,是严重缺乏诚信的行为,是对资本市场“三公”原则的公然违反,尤其在证券市场异常波动期间,加剧了市场波动,干扰了市场正常运行。     他说,作为证券市场的监管者,证监会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职权,迅速对该类案件依法处理,对涉案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违法减持行为予以法律制裁。     张晓军说,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严禁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控股地位和实际控制权,严格执法,对违法减持行为保持持续的高压态势,对违法减持、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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