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股份股吧|天际股份关于重资重组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复牌公告

财经评论  点击:   201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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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屋财经网(www.joewu.cn)06月20日讯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简称:天际股份、代码:002759)于2016年3月1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003号),于3月23日、3月30日、4月7日分别发布了2016-004号、2016-005号、2016-006号《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6 年4 月14日,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申请延期复牌公告》(2016-007号),于4月21日、4月29日、5月6日、5月13日、5月20日、5月27日、6月3日、6月14日分别披露了2016-008号、2016-023号、2016-024号、2016-026号、2016-029号、2016-031号、2016-033号、2016-035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 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审核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公告复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公告编号:2016-037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天际股份”或“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6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6年6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一、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材料”或“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新泰材料的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性文件的规定。同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且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要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二、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购买的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涉及须履行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以及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的,已在《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风险提示。

  (二)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新泰材料全体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新泰材料100%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交易对方拥有的上述股权权属清晰、完整,新泰材料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如交易各方履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内容,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新泰材料全部股份转让给天际股份将不存在法律障碍。

  新泰材料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际股份将直接持有新泰材料100%的股份,天际股份持有的所购买的资产的股权为控股权。

  (三)本次拟注入资产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际股份的主营业务中将包含研发、生产、销售六氟磷酸锂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泰材料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业绩增长注入新的活力,从而提高上市公司抵御经济波动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价值。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三、逐项表决《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一)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中天际股份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新泰材料的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

  1.本公司拟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新泰材料100%股份,即:天际股份拟向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化工”)、深圳市兴创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创源投资”)、常熟市新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昊投资”)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分别所持新泰材料50.3%、30.0%、19.7%的股份。

  2.本公司拟向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天际”)、汕头市合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隆包装”)、吴锭延(以下合称“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2,000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将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二)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为新泰材料3名股东所持新泰材料的100%股份,新泰材料股东在新泰材料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如下:

  ■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本次拟购买新泰材料100%股份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本次拟购买新泰材料100%股份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本次交易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3446号《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新泰材料评估报告》”)所确认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270,052.53万元为基础,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价格为270,000万元。其中,85%的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15%的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标的资产对价支付的具体方式如下:

  (1)股份与现金对价的总体安排

  ■

  注:向新华化工、兴创源投资、新昊投资发行的上述股份不包含小数点后的数字,小数点后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天际股份的资本公积。

  (2)现金支付的具体进度

  天际股份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现金对价分别一次性支付给交易对方,即天际股份向新华化工、兴创源投资、新昊投资分别支付人民币20,371.5万元、12,150万元和7,978.5万元。

  天际股份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根据新华化工、兴创源投资、新昊投资的支付指令将交易对价相应的现金对价价款分别支付至交易对方各主体届时指定的相应银行账户。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五)业绩承诺、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

  1.业绩补偿期间

  业绩补偿期间为2016年、2017年、2018年。

  2.承诺利润数的确定

  业绩补偿期内交易对方对于目标公司的业绩承诺为2016年18,700万元、2017年为24,000万元、2018年为24,800万元。

  3.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利润数差异的补偿方式

  上市公司应单独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内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上市公司聘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目标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内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所约定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新华化工与新昊投资之间互负连带责任。在实际进行补偿时,新华化工、兴创源投资、新昊投资首先进行股份补偿,如交易对方各自所持有的新增股份不足以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补偿责任的,则进行股份补偿后,就不足补偿的部分,应当各自进行现金补偿。

  4.超额业绩奖励

  (1)超额业绩奖励的适用条件

  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如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则目标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方对于目标公司最后一个业绩承诺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由目标公司直接以现金方式向目标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支付超额业绩奖励款:

  ①目标公司能够超额完成交易对方在业绩承诺期限内所作出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

  ②目标公司最后一个业绩承诺年度的业绩能够完成。

  (2)具体奖励方式

  业绩承诺期结束后,目标公司能够超额完成交易对方所作出的业绩承诺的,则超额净利润数的30%部分(净利润为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数额,下同)由目标公司直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目标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但奖励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如发生需要支付超额业绩奖励款的情形,届时则由目标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确定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成员范围、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等具体支付方案,在上述具体支付方案向上市公司进行备案之日起的30日内,由目标公司将超额业绩奖励款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目标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六)本次交易中的股票发行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票的面值为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3.发行对象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新华化工、兴创源投资、新昊投资。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汕头天际、合隆包装、吴锭延。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4.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价格与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共计11,52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144,000,000股,转增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40,000,000股。上市公司该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已经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实施完成。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并确定,上市公司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按除权后确定为12.89元/股,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锁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如上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共计11,52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144,000,000股,转增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40,000,000股。上市公司该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实施完成。

  因此,经上市公司与配套资金认购方协商一致并确定,上市公司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按除权后确定为12.89元/股,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5.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合计需发行178,044,995股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注:向交易对方发行的上述股份不包含小数点后的数字,小数点后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最终发行数量,待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中国证监会的最终核准为准。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62,000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48,099,300股,具体认购金额及认购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

  注:配套资金认购方认购股数不足一股的部分,天际股份不再向配套资金认购方另行支付,并计入天际股份的资本公积。

  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最终发行数量,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中国证监会的最终核准为准。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6.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7.锁定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股份的锁定期

  新华化工、新昊投资承诺:自取得天际股份本次向其发行的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新增股份比例的30%;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新增股份比例的60%;锁定期届满后的36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新增股份比例的100%;如有违反,将自愿将转让天际股份股票所得全部上缴给天际股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兴创源投资承诺:自取得天际股份本次向其发行的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有违反,将自愿将转让天际股份股票所得全部上缴给天际股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涉股份的锁定期

  配套资金认购方承诺:本公司/本人认购的天际股份向本公司/本人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七)标的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标的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收益由天际股份享有,亏损由交易对方以现金形式补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八)债权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泰材料100%股份不涉及新泰材料债权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的问题。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九)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另有约定,该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该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违反或不履行该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均构成违约,违约金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价格的10%,如该等违约金小于其他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天际股份向交易对方及配套资金认购方发行的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后,天际股份于本次发行股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十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62,000万元,具体用途如下:

  ■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具体使用安排。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上述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十二)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涉及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且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四、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兴创源投资、新华化工及新昊投资均将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兴创源投资、新华化工及新昊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此外,本次配套资金认购方汕头天际、合隆包装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五、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起草了《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六、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公司需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配合本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已经起草并拟定了该协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七、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公司需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配合本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已经起草并拟定了该协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八、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需与认购对象汕头天际、合隆包装、吴锭延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配合本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已经起草并拟定了该协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九、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履行了现行阶段所需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十、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所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评估资料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明确意见如下: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评估机构中企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中企华及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中企华采用了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标的资产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一、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审字[2016]006581”《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16]002972号”《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2.中企华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3446号”《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交易当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作了《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做出了有关承诺。

  表决情况:全体7名董事对本议案所议事项均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均需要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充分征求各董事意见后提请董事长拟定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决议,依法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聘请、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包括决定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及其它有关事项;

  3.签署、修改、呈报、接收、执行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4.如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颁布新的规定或要求,根据新规定或要求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相应调整;

  5.根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结果,进行相应股份登记事宜;

  6.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具体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董事会可授权具体的经办人员;

  7.办理本次公司新增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事宜;

  8.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其它事项;

  9.以上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锡盾、吴玩平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了审核意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6]003266号”《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十五、关于暂不召开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董事会暂不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再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将根据相关规则进行后续披露。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公告编号:2016-038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天际股份”或“上市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6月15日上午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6月13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一、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材料”或“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新泰材料的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性文件的规定。同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且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要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二、逐项表决《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一)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中天际股份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新泰材料的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

  1.本公司拟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新泰材料100%股份,即:天际股份拟向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化工”)、深圳市兴创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创源投资”)、常熟市新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昊投资”)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分别所持新泰材料50.3%、30.0%、19.7%的股份。

  2.本公司拟向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天际”)、汕头市合隆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隆包装”)、吴锭延(以下合称“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2,000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将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二)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为新泰材料3名股东所持新泰材料的100%股份,新泰材料股东在新泰材料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如下:

  ■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三)本次拟购买新泰材料100%股份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本次拟购买新泰材料100%股份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四)本次交易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并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3446号《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新泰材料评估报告》”)所确认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270,052.53万元为基础,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价格为270,000万元。其中,85%的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15%的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标的资产对价支付的具体方式如下:

  (1)股份与现金对价的总体安排

  ■

  注:向新华化工、兴创源投资、新昊投资发行的上述股份不包含小数点后的数字,小数点后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天际股份的资本公积。

  (2)现金支付的具体进度

  天际股份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现金对价分别一次性支付给交易对方,即天际股份向新华化工、兴创源投资、新昊投资分别支付人民币20,371.5万元、12,150万元和7,978.5万元。

  天际股份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根据新华化工、兴创源投资、新昊投资的支付指令将交易对价相应的现金对价价款分别支付至交易对方各主体届时指定的相应银行账户。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五)盈利承诺、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

  1.盈利补偿期间

  盈利补偿期间为2016年、2017年、2018年。

  2.承诺利润数的确定

  盈利补偿期内交易对方对于目标公司的业绩承诺为2016年18,700万元、2017年为24,000万元、2018年为24,800万元。

  3.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利润数差异的补偿方式

  上市公司应单独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内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上市公司聘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若目标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内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应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所约定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新华化工与新昊投资之间互负连带责任。在实际进行补偿时,新华化工、兴创源投资、新昊投资首先进行股份补偿,如交易对方各自所持有的新增股份不足以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补偿责任的,则进行股份补偿后,就不足补偿的部分,应当各自进行现金补偿。

  4.超额业绩奖励

  (1)超额业绩奖励的适用条件

  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如同时满足以下情形的,则目标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方对于目标公司最后一个业绩承诺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由目标公司直接以现金方式向目标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支付超额业绩奖励款:

  ①目标公司能够超额完成交易对方在业绩承诺期限内所作出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总额;

  ②目标公司最后一个业绩承诺年度的业绩能够完成。

  (2)具体奖励方式

  业绩承诺期结束后,目标公司能够超额完成交易对方所作出的业绩承诺的,则超额净利润数的30%部分(净利润为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数额,下同)由目标公司直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目标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但奖励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如发生需要支付超额业绩奖励款的情形,届时则由目标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确定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成员范围、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等具体支付方案,在上述具体支付方案向上市公司进行备案之日起的30日内,由目标公司将超额业绩奖励款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目标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六)本次交易中的股票发行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票的面值为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3.发行对象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新华化工、兴创源投资、新昊投资。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汕头天际、合隆包装、吴锭延。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4.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价格与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共计11,52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144,000,000股,转增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40,000,000股。上市公司该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已经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实施完成。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并确定,上市公司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按除权后确定为12.89元/股,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锁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如上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经上市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共计11,52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144,000,000股,转增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40,000,000股。上市公司该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实施完成。

  因此,经上市公司与配套资金认购方协商一致并确定,上市公司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按除权后确定为12.89元/股,不低于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5.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合计需发行178,044,995股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注:向交易对方发行的上述股份不包含小数点后的数字,小数点后不足一股的余额,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最终发行数量,待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中国证监会的最终核准为准。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62,000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48,099,300股,具体认购金额及认购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

  注:配套资金认购方认购股数不足一股的部分,天际股份不再向配套资金认购方另行支付,并计入天际股份的资本公积。

  上市公司向配套资金认购方最终发行数量,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以中国证监会的最终核准为准。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6.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7.锁定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股份的锁定期

  新华化工、新昊投资承诺:自取得天际股份本次向其发行的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新增股份比例的30%;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新增股份比例的60%;锁定期届满后的36个月内,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新增股份比例的100%;如有违反,将自愿将转让天际股份股票所得全部上缴给天际股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兴创源投资承诺:自取得天际股份本次向其发行的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有违反,将自愿将转让天际股份股票所得全部上缴给天际股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涉股份的锁定期

  配套资金认购方承诺:本公司/本人认购的天际股份向本公司/本人发行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七)标的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标的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收益由天际股份享有,亏损由交易对方以现金形式补足。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八)债权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泰材料100%股份不涉及新泰材料债权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的问题。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九)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除《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另有约定,该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该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违反或不履行该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均构成违约,违约金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价格的10%,如该等违约金小于其他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天际股份向交易对方及配套资金认购方发行的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后,天际股份于本次发行股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62,000万元,具体用途如下:

  ■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具体使用安排。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上述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二)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涉及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且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需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三、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兴创源投资、新华化工及新昊投资均将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兴创源投资、新华化工及新昊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此外,本次配套资金认购方汕头天际、合隆包装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四、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起草了《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五、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公司需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配合本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已经起草并拟定了该协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六、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公司需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配合本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已经起草并拟定了该协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七、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需与认购对象汕头天际、合隆包装、吴锭延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配合本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已经起草并拟定了该协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八、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履行了现行阶段所需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九、关于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审字[2016]006581”《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16]002972号”《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2.中企华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3446号”《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新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3月31日的《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了审核意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6]003266号”《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6月16日

天际股份股吧|天际股份关于重资重组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复牌公告

http://m.joewu.cn/caijing/7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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