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_工商总局:电商平台需登记审查经营者资质 5月实施

热点资讯  点击:   2014-02-15

====推荐阅读====

  增加到一万字符?不!Twitter决定保留推文140字限制 

  想做“老赖”不还款?芝麻信用披露负面记录助还款

  百度云“超级会员”上线:“8秒”时代 你会买吗?

  ====全文阅读====

  金融屋财经网(www.joewu.cn)03月19日讯

  国家工商总局今日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表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广播电视购物平台经营者、商品经营柜台出租者、商品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其经营场所或者平台销售商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履行审查登记义务。

  《办法》还提出,线下商品有质量问题7天之内可以退换。销售者通过实体店、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方式提供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电商平台经营

  对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销售者应当及时履行商品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办法》还规定,“三无产品”不得再销售。销售者不得购进或者销售来源不明的“三无”商品,不得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

  《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国家工商总局_工商总局:电商平台需登记审查经营者资质 5月实施

http://m.joewu.cn/content/55422/

相关文章
推荐内容
上一篇:长安新车上市|豪华品牌新车上市 各类车型都有
下一篇:[2019款七座新车有哪些]本周七款新车将上市 最低只要七万元
Copyright 金融屋财经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