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贷新规|网贷新规出台 P2P行业谁在裸泳?

热点资讯  点击:   2017-08-16

  在一片嘈杂的声音中,网贷新规的真面目终于浮出水面。

  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对外公布,此《办法》的正式发布结束了自银监会于2015年12月28日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来8个月的大讨论和期盼,结束了网络借贷没有行政监管的野蛮生长的时代;标志着网络借贷将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的时代。正如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教授彭冰所言:《办法》划定游戏规则之后,P2P行业大量不合规范的企业一下子暴露在法规的探照灯下,P2P行业重大洗牌的时刻已经来到。

  俗话说,“只有潮退了,才知道谁在裸泳。”这次网贷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之后,如果按照办法条例严格评定的话,国内现存的2400家P2P企业,基本上符合办法要求的不超过40家。也就说,在《办法》的管理规范之下,目前大约95%以上的P2P企业都在“裸泳”。

  仅仅“主体是网络信贷信息中介机构而不是信用机构”这一条,国内符合这个要求的企业也不超过3家,而像借贷宝这种自成立之初就定性为信息中介不是信用中介的P2P平台,则会成为这次网贷新政最大的赢家。

  对于这次新政,网贷之家首席研究员、盈灿咨询总经理马骏认为,《办法》再次明确P2P作为信息中介,是传统金融的补充。这无疑是为从事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的P2P平台提供了“法律”层面的护身符。

  彭冰认为,大量P2P平台从事信用中介,先不管其是否有能力控制风险,这些平台存在本身就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此次办法对P2P信息中介的定位,有利于P2P行业的健康长期发展。

  面对新政当中“信息中介”等相关细则规定的强大冲击,现存的2400多家P2P企业将不得不进行刮骨疗伤或者断臂求生的转型。据业内专家分析,大多数P2P企业的未来命运无非是“走、转、改”三种途径:走,自己知道无法符合最新监管要求,清盘停业;转,转变主要业务变成私募,积极拿牌照;改,在监管要求下整顿业务和产品,努力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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