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报 点击: 2010-04-23
《通知》要求,请各证监局约谈近6个月内存在减持本公司股票的大股东及董监高管,明确以下要求,其中,减持5亿以下的增持比例不低于累计减持金额的10%;减持5亿元以上的增持比例不低于原减持金额的20%。
为避免违反短线交易规定,增持将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金融屋财经网)
【龙江快讯】快讯:证监会要求约谈近6个月内减持的股东 应主动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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