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报 点击: 2012-04-20
2015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现场股东大会
日期、时间:2015 年 12 月 15 日 上午 9:30
地点:北京新大都饭店(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
2、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嘉宾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及股东代表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讨论、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在亚洲开发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在兴业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会议对以上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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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出席会议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1、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2、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3、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管人员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
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
4、表决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5、会议指派一名监事,选派两名股东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
6、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性
进行见证。
7、到会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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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亚洲开发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
司通过与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多次洽谈,拟在亚行办理贷款业务,
金额为 3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贷款期限为 10 年内(含 10 年),具体汇报如
下:
一、亚行简介
亚行是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区域性金融机构,致力于通过包容性经济增长、
环境可持续发展和区域一体化帮助亚太地区减少贫困。亚行现有 67 个成员体,
并获得国际 AAA 信用评级,目前亚行贷款仍是我国利用国外优惠贷款资金的主要
来源之一,贷款支持的主要领域包括农业、交通、能源和节能减排、城建环保和
生态建设等。
二、亚行贷款的作用
亚行贷款业务将有助于解决中西部地区融资难的问题,加快供水和污水处理
及相关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亚行的参与可以带动并促进商业贷款资金进入;
亚行通过子项目组合融资的安排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使得难以单独获得项目融
资的小型项目可以在打包后得到国际银行的贷款。
三、亚行贷款的主要条款
1、贷款银行
贷款银行为亚洲开发银行。
2、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为 3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其中 A 类贷款 1.5 亿美元(或等值
人民币),B 类贷款 1.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按照 2015 年 11 月 13 日的汇
率,1 美元=6.3655 人民币计算,此次贷款额度约合 19 亿元人民币,具体贷款金
额根据项目进度分次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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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类贷款指:由亚行提供资金的贷款;
B 类贷款指:由亚行组织银团提供资金的贷款,亚行将作为账面贷款人。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 10 年内(含 10 年)。
4、贷款利率
在每笔贷款提款前按合同约定和市场情况确定。
5、担保方式
信用方式,无担保。
6、还款方式
前三年不归还本金,从第四年开始每季度(或半年)等额归还本金,利息按
季(或半年)支付。
综上所述,建议公司股东大会:
1、同意公司在亚洲开发银行办理贷款业务,贷款金额为 3 亿美元(或等值
人民币),包括 1.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 A 类(指由亚洲开发银行提供资
金的贷款)贷款及 1.5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 B 类(指由亚洲开发银行组织
银团提供资金的贷款)贷款,期限为十年内(含十年),贷款利率按合同约定和
市场情况确定;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在每笔贷款提款前按合同约定和市
场情况确定贷款利率。
敬请审议。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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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兴业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进一
步扩大公司的融资能力,同时为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公司与兴业
银行总行洽谈了战略合作意向。具体汇报如下:
一、本次合作的基本内容
本次公司拟与兴业银行合作综合授信额度为 130 亿元人民币,同时拟签署
《战略合作协议》。其中:7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本部使用,授信期限为 2
年,可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并购贷款等业务;60 亿元用于下属项目
公司办理项目贷款。贷款利率均在提款时与银行协商确定。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166;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资本:190.52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
兴业银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拟与兴业银行(乙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该事宜已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合作范围:双方将建立长期的、互为主要伙伴的合作关系。甲方将根据乙方
的经营发展需要,为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给予充足、快捷的融资服务,由
总行牵头建立包括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在内的立体服务网络;
信贷额度:乙方未来三年向甲方及下属公司提供 13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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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额度;
利率:乙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乙方的授
信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及其子公司、关联企业的具体借款申请条件、贷款用途等情
况,最终决定给予实际授信及相应利率水平,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及条件以乙方
审批为准;
有效期: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双方均未书面通知对方到期
终止的,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到期后继续依次类推,自动延期次数不限;
协议的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是公司与兴业银行的全面合作,
兴业银行将为公司建立包括总行、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在内的立体服务网络,提
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公司可获取充足、快捷的融资服务,并得到融资成本的优
惠和服务提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将以另行签订的实际合同协议为
综上所述,建议公司股东大会:
同意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授信额度为 130 亿元人民币,
由兴业银行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其中由公司在兴业银行北京魏公村
支行办理授信业务,额度 70 亿元人民币,期限两年,贷款利率在提款时与银行
协商确定;剩余额度 60 亿元人民币用于下属公司项目贷款,贷款利率在提款时
与银行协商确定。
敬请审议。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首创股份股票】首创股份:2015年度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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