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恩电气股票_摩恩电气: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全文】

公司财报  点击:   2015-09-25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6-06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6年4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股本总额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6年6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25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40层

  咨询联系人:徐萍

  咨询电话:021-58979608

  传真电话:021-58979608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登记结算公司有关确认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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