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亿建设|38亿温州最牛的“存款大王”

银行  点击:   2009-06-19

在温州市国资委内部,“某总经济师利用自己分管国企业绩考核、财务管理及国企公款存放选择权,私自为妻子供职银行提供便利,承揽国企存款、损公肥私,为己牟利”。潘某,系该总经济师妻子,现供职于某银行黎明支行行长。该支行(黎明业务部)成立于2013年3月,地址:鹿城区车站大道731号,该支行成立半年后存款即达到38亿,当年日均存款23亿。 ​  而且所有账户及存款均为国企。比如某名城置业公司23亿、某开发集团公司6亿、某投资公司2亿、某投资集团4亿。该总经济师利用自己分管国企财务管理职务,打着国企账号清理的旗号,把与自己无关的账号清理掉,把所有市属国企的账号开在妻子名下的某银行黎明支行,该支行俨然就是他家的私人银行! 潘某任职的银行     据调查得知,这些存款资金并非国企自有资金,大多是银行贷款而来,高息贷款,低息存款,国家受损,个人得利,该总经济师不愧为理财高手!实在不敢相信,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该总经济师还敢顶风违纪,利用职务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为亲属输送利益,真的是触目惊心!在温州乃至全国都堪称为“存款大王”。   中央一直高度重视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加大反腐力度。2015年初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秀成在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讲: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79件205人,人数同比上升40%,其中大案170件,大案比例为95%;查处科(局)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70人,同比上升80%,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   然而就在这样高温下的反腐斗争,有的干部还敢顶风违纪。在今年温州两会上,许多代表、委员反映个别领导干部依托“一家两制”,利用职务为家属经商企业提供便利,有的利用公款存放选择权,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任职银行承揽存款非法牟利。就在温州市国资委内部,“某总经济师利用自己分管国企业绩考核、财务管理及国企公款存放选择权,私自为妻子供职银行提供便利,承揽国企存款、损公肥私,为己牟利”。   据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陈一新在2015年全市作风效能建设大会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讲话中也多次提到:某些领导依托“一家两制”,利用职务为家属经商企业提供便利、输送利益,有的利用公款存放选择权,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任职银行承揽存款牟利。今年将重点查办此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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