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 点击: 2012-02-29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将超生罚款与新生婴儿入户捆绑作为计划生育管理行之有效的“土办法”,制造了大量的超生“黑户”。加之部分群众没有主动上户、遗弃婴儿、未婚生育、证件丢失、户籍办理程序繁琐或基层部门不作为等多种原因导致部分人无户籍。“黑户”没有公民基本权利,游离于正常社会生活之外。从法治角度审视,“黑户”问题是法治不彰的暗角。
“黑户”本不该存在。本来,依法登记户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在计划生育背景下,一些地方想方设法控制人口增长,把入户门槛与计划生育强行捆绑起来。在“人治”思想浓厚的基层,法制与法治的推进形式重于实际,如此便利基层工作的捆绑政策自然大受欢迎,超生人员顺利成了“黑户”主力军。
现实中,入户土办法极易引发腐败。由于户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为入户设“土政策”、“土办法”,无疑为腐败提供门道。根据近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在办理户籍中收受贿赂贪污腐败、失职渎职的案例不在少数。要想权力之手得到约束,需要简政放权,扫清户籍管理腐败,才能减少社会矛盾,松绑“黑户”入籍。由此,解决“黑户”问题既利于政治清明,又利于群众实惠,是一举两得之策。
现实不容忽视,解决“黑户”问题势在必行。以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手机实名制、银行开户实名制、教育入学实名制等不断铺开,哪样都离不开户籍。如果不彻底解决,“黑户”将寸步难行,集聚的社会矛盾会越发严重。况且,依法登记户籍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解决“黑户”问题,是践行法律规则,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是让权利回归正轨。
我们有理由相信,法治发展需要循序渐进,需要相应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成熟。但是,法治要被信仰,不是靠刻在神圣的殿堂上,而是被民众敬仰,保障他们享有广泛的权利。如果任由“谈法治滔滔不绝,做决策权力滔滔”的行为肆虐,甚至纵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行为不断滋生,法制权威何在?从这个角度讲,解决“黑户”问题还需要等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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