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疫情最新消息】【最新消息】2016吉林长春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社会  点击:   2018-02-14

  金融屋财经网(www.joewu.cn)09月1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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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获悉,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人社联字〔2016〕65号文件精神,长春市已经全面启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工作,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市近60万企业退休人员。

退休金上调最新消息

  由于调待工作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长春市社保局正积极组织人员调试程序,调整后的1~8月养老金补发部分与9月份养老金预计将于28日同步发放到位。届时,享受本次调待的退休人员及相关企业劳资人员即可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查询待遇调整情况。

  调整方式

  按照文件规定,本次养老金调整仍然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特殊调整”的方式。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采取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方式。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

  缴费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特殊调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为限,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2016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结算业务也将全面启动。为了节省群众办事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市社保局决定采取分流办理的方式。办事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到市社保局三楼待遇核定窗口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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