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循环经济应在技术可行】循环经济有望迎来发展:抓住这3股!

财经评论  点击:   2011-04-09

  金融屋财经网(www.joewu.cn)09月24日讯

  三部委发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

  9月24日从发改委网站获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的通知》,旨在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普及绿色循环文化,通过循环发展带动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

  通知提出建设目标,通过开展建设工作。相关城市(县)的循环型生产方式初步形成,率先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建筑、交通和基础设施基本实现绿色化,生产系统与社会生活系统的循环化程度明显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形成浓厚的绿色循环文化氛围,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循环型社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通知还提出六大建设任务,包括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形成循环型流通方式,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模式,推进城市建设的绿色化循环化,健全社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

  在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方面,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农村节肥节药工作力度,提高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林业“三剩物”利用水平和水资源利用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大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加强信息化管理,扩大基础设施共享,促进园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在健全社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方面,通知还提出构建“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搭建城市废弃物回收平台,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和循环利用水平,深化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

  广证恒生证券分析师表示,中国已经进入节能环保时代,绿色建筑和循环经济有望迎来发展,上市公司也望分享政策红利。A股中启源装备、格林美、天奇股份等上市公司,涉及循环经济方面相关业务。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5]2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及目标

  (一)总体思路

  各地要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根据自身资源禀赋、环境承载力、产业结构和区域特点,实施大循环战略,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普及绿色循环文化,通过循环发展带动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提高城市(县)资源节约效益、环境友好水平和新型城镇化质量。

  (二)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建设工作。相关城市(县)的循环型生产方式初步形成,率先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建筑、交通和基础设施基本实现绿色化,生产系统与社会生活系统的循环化程度明显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形成浓厚的绿色循环文化氛围,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循环型社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各建设城市(县)的资源产出水平提高幅度超出国家平均水平,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优于上级政府分解指标。

  二、建设任务

  (一)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大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农村节肥节药工作力度,提高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林业“三剩物”利用水平和水资源利用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大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加强信息化管理,扩大基础设施共享,促进园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优化产业带、产业园区和基地的空间布局,鼓励企业间、产业间建立物质流、资金流、产品链紧密结合的循环经济联合体,促进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间共生耦合,形成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产业。

  (二)形成循环型流通方式

  科学规划流通业布局,减少流通环节,发展多式联运,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提高仓储业利用效率和土地集约水平,建立以城市为中心的公共配送体系,优化城市配送网络,扩大统一配送和共同配送规模。推动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物流配送、包装材料。发展绿色流通业,限制高耗能、高耗材产品流通,鼓励绿色产品采购和销售。

  加强零售批发业节能环保改造,倡导开展绿色服务。建立逆向物流体系,形成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分散、难回收、价值低的再生资源回收。培育租赁业、旧货业发展。

  (三)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模式

  提高全社会的节约意识,培养公众节水、节纸、节能、节电、节粮的生活习惯,反对铺张浪费。推广节能节水产品、绿色照明产品、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循环文化创意产品以及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加大限制过度包装、禁塑、淘汰白炽灯的力度,完成城市限粘、县城禁实任务。引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提高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绿色采购比例,政府机构率先垂范。

  (四)推进城市建设的绿色化循环化

  在城市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充分体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功能分区,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系统优化、集成共享。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优先开发空闲、废弃、闲置土地,加强存量土地再利用,扩大城区公共绿化面积。缺水地区同步规划建设再生水管网,雨水富集地区实现雨污分流,加强雨水收集利用。加强污泥资源化利用,回收污泥中的能源资源。

  完善建成区道路衔接度,发展公共交通,提高道路的通行速度和便捷程度,实施道路路灯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进已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的建筑节能改造。发展分布式能源,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范围。

  (五)健全社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建设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开展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包装废弃物、园林废弃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报废汽车等城市典型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构建“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搭建城市废弃物回收平台,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和循环利用水平,深化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

  推动企业余能、余热在生活系统的循环利用,扩大中水、城市再生水等应用范围,鼓励企业生产设施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废弃物,有条件的城市要科学规划建设理念先进、技术领先、清洁高效的静脉产业基地。

  (六)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

  加强循环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动员,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搭建循环经济技术、市场、产品等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强化宣传,建设绿色学校、社区,在中小学教育中普及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创新政策机制,基本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投资、财税、价格、金融信贷等激励政策,建立起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环保监管、市场准入等“倒逼”机制。

  各申报城市(县)要结合自身主体功能定位、区域经济特点和资源环境禀赋,科学确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循环经济发展重点,以《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提出的必选指标为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相应的工作重点和措施,同时应当根据自身资源环境特点和循环经济发展基础,提出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任务,从备选指标库中选择适合自身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的指标,作为建设示范城市(县)的努力方向和重要着力点,突出地方特色,总结凝炼一批可推广复制的城市(县)循环经济发展典型模式,以点带面,积极探索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途径和措施,切实发挥循环经济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作用。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1、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所辖的行政区可以开展示范城市建设,县、县级市可以开展示范县建设。暂不接受直辖市的整体申请。设区的市及下辖县(市)不能同时申报。

  2、开展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正式出台了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实施方案、行动计划或年度推进计划,有明确的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协调机构或机制;

  2、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清晰,培育形成了循环经济产业或产业集聚区;

  3、申报城市(县)实施了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十二五”以来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完成年度和进度目标任务;

  5、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四、程序安排

  (一)提出申请

  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城市(县)人民政府逐级向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建设部门提出建设申请,经联合初审后确定推荐名单。

  (二)编报方案

  被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建设部门推荐的城市(县)根据《指南》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建设期限不少于3年且不超过5年。实施方案经各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建设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三)评审公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调研与现场核查。对通过评审的城市(县)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批复其实施方案,并确定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

  (四)开展建设

  各建设城市(县)按照批复的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建设工作,加快重点工程和项目实施。国家将在现有的资金渠道内支持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的循环经济关键补链、生产生活链接、废弃物利用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

  (五)审核验收

  实施方案建设期满后2个月内,建设城市(县)应当完成建设总结及自查报告并向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验收申报,经审核通过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提出申请,并附省级部门的审核报告。提前完成建设目标且建设时间不少于3年的城市(县),也可提出验收申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制定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验收程序和评价方式,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验收方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社会公示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城市(县),将被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验收不通过的,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整改完善期,到期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建设资格。

  (六)定期复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不定期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复查,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消。

  五、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完善支持政策

  示范城市(县)建设实施方案内的建设内容符合中央基建投资或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积极研究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示范城市(县)建设的政策措施。国家将在建设地区率先试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创新性政策。

  (二)加强跟踪指导

  各地要同步制订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工作的具体办法,明确相应的支持措施,集中各类扶持鼓励政策,发挥政策组合拳效用,先行试点创新政策,形成合力。各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对示范城市(县)建设工作的跟踪督促指导力度,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城市(县)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动本地区循环经济加快发展。

  (三)认真组织申报

  各地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本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基础较好、积极性高的城市(县)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推荐。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推荐的城市、县合计不超过3个,其中,城市、县均不得少于1个,未通过国家循环经济试点验收的城市(县)不得申报。(对于超报的地区,对其报送的实施方案均不予评审)。建设实施方案报送截止期为2015年11月10日(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申报城市(县)拟在本区域内选择合适单位申报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的,请根据《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上报示范城市(县)建设实施方案同时,另附教育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确定的首批40个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地区,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对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特别是对拟实施的重点工程进行全面梳理(实施方案在实施期内仅允许调整1次),并于2015年10月25日前将调整后的实施方案(一式两份附电子版),经省级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个股研报】

  启源装备:重组方案重大修订 走向市场迈上新台阶

  事件:公司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同时对重组方案进行了重大修订:原方案六合天融在利润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超额完成部分100%补偿给六合天融,新方案改为超额完成部分50%赋予六合天融,50%赋予公司。

  点评:

  我们认为此次修订意义重大,值得高度重视。此次重组方案修订将超出承诺的部分进行新老股东共享,充分照顾了公司原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呵护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是更加市场化的结果,可以说向市场化迈进了一大步,是公司更加贴近市场,贴近投资者的表现,是更愿意倾听市场的声音,管理和运行机制灵活的体现。虽然公司作为国有企业,但公司的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逐步趋向于灵活,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国企改革的思路和方式。公司此次通过收购六合天融的股权,通过增发有效的实现了管理层的激励和持股,持股比例达13.44%,可以说开启了国企改革的序幕,未来将朝着高管选聘、薪酬管理和激励以及混合所有制等方向发展,将会逐步落实中节能在央企改革领域的试点内容。此次通过增发和超出承诺部分的新老股东共享机制,实现了新老股东和管理层利益的高度统一,有利于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大大保护了各股东利益,有利于推动项目进展和业绩兑现,是管理体制积极改进的表现,是值得继续买入并持有的优质品种。

  维持 “推荐”评级。考虑摊薄因素,我们维持15、16、17 年EPS分别为0.29 元、0.37 元、0.49 元,考虑到公司未来业绩增长越快,超额部分补偿越多,股东、管理层有充足的动力去开拓业务,推动业绩高增长,作为中节能旗下唯一的环保整合平台,目前的市值仍然偏小,弹性巨大,继续推荐。

  风险提示:传统业务继续下滑的风险、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格林美:进军石墨烯领域,再迎产业链升级

  事件:7 月9 日晚,公司公告签署石墨烯项目合资经营协议书,与深圳市动力创新科技企业、深圳市安利豪实业有限公司三方成立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石墨烯技术开发与及其在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导电材料、新型涂料等领域的产业化应用。

  本次合作方石墨烯技术产业化能力功底雄厚。合资方深圳动力创新由刘剑洪教授率领高校核心团队组建,刘教授长期从事石墨烯材料相关动力锂电池研究,核心技术储备丰富。公司目前已掌握石墨烯在电池电极材料、电子导电材料和超细粉体材料等关键材料领域应用的系列关键技术,具备十多项核心专利,是国内石墨烯技术应用领军代表之一。

  进军石墨烯领域,完善电池上下游产业链。石墨烯材料电化学性能突出,主要用于电池电极储能等领域。若将石墨烯引入动力锂电池正极作为导电添加剂,既能提高电极材料活性表面积,又可增强电极导电性,从而有效改善电池倍率性能。公司现有主营为钴镍电池材料、粉体材料以及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销售,本次投资石墨烯项目可与已有业务形成上下游产业链互补,提升产产业链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增值税30%即征即返对业绩带来重大利好。6 月12 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被难以抵扣进项税困扰多年的再生资源行业终于迎来“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其盈利性和行业面貌将迎来较大提振。公司作为再生资源行业龙头企业,将受益于增值税即征即返30%的利润增厚,对应2015 年业绩增厚5000 万,2016 年业绩增厚1.3 亿。

  高管增持彰显公司发展信心。7 月3 日,公司副总经理、 董秘欧阳铭志、副总经理周波、蒋振康、公司监事王健以个人自筹资金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121 万股,并承诺将在未来10 日内继续增持,增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00 万股。此次股价非理性下跌其实为管理层股权激励提供较好窗口,也体现管理层对公司发展的坚定信心。

  投资建议:给予买入-A 的投资评级,6 个月目标价为16.5 元,相当于2016年30 倍的动态市盈率。考虑到公司电废业务放量、稀贵金属线投产、定增收购资产并表以及增值税即征即返30%的增厚,将分别对应2015、2016 年净利润为5 亿、8.3 亿元,相当于2016 年30 倍的动态市盈率。

  风险提示:石墨烯技术产业化受阻;再生行业利好政策不达预期;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低迷;市场系统性风险。

 

              天奇股份:并购资产提升盈利能力

  事件

  公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草案)拟向天奇投资按12.17 元/股发行4026.3 万股购买力帝集团100%股权;拟向沈德明按12.17 元/股发行335.2 万股及支付4232.5 万元现金购买宁波回收66.5%股权;拟向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及天奇员工按14.90 元/股发行872.5 万股募集配套资金约1.3 亿元。

  简评

  宁波回收下属8 家分公司纳入合作范畴

  2015 年5 月宁波回收终止分公司原承包经营模式,收回各分公司经营权,由宁波回收自身经营各分公司,其经营范围由宁波市区扩展到宁波下属各区县。8 家分公司回收废旧汽车的体量约为宁波回收的3 倍,收回经营权为宁波回收未来的回收量和拆解量提供了保障。

  宁波回收盈利能力仍有增强空间

  按照财务中介预计,2015-2017 年宁波回收净利润不低于1065、1563 和1245 万元。我们认为,宁波回收盈利能力仍有增强空间,未来3 年其净利润规模可能超过上述盈利预测。一是,2014 年底宁波市汽车保有量达到159.7 万辆,而宁波回收是宁波市唯一一家拥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未来废旧汽车回收量得到保障;二是,宁波回收拟建设的报废汽车拆解提升项目将于2015年内正式投入使用,其拆解能力和效率将大幅提升;三是,废旧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放开后,拆解价值将大幅提升。

  本次交易将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015 年1-5 月公司备考利润总额为5450 万元、同比增长46.26%,归母净利润4151.6 万元、同比增长43.25%,每股收益0.11 元、同比增长26.44%。天奇投资承诺力帝集团2015-2017 年扣非后净利润规模不低于4000、4700 和5400 万元;而宁波回收以宁波为中心,逐步实现对浙江范围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的覆盖。交易完成后,公司实现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领域全产业链布局,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详见中信建投2 月11 日天奇股份深度报告:“大浪淘金”系列之二:开启“盈利能力提升期”)

  增值税退税利好废旧汽车回收拆解行业

  6 月12 日财政部印发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其中再生资源中废旧电机、报废汽车、报废摩托车等属综合利用资源,取得相应资质的纳税人按所交增值税的30%返还,2015 年7 月1 日起执行。简单测算,增值税返还30%将于提升相关企业净利率约5 个百分点。

  盈利预测及投资评级

  预计公司自动化物流业务将保持平稳增长;对风电产品及客户结构的调整,15年风电业务将实现盈利。循环经济业务重点是获取回收资源,预计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以类似收购苏州再生和宁波回收方式获取其他回收资源的可能性大,外延式发展将提高公司盈利能力。预计15-16年EPS为0.42元和0.71元,维持“买入”评级和“40元”目标价。

【发展循环经济应在技术可行】循环经济有望迎来发展:抓住这3股!

http://m.joewu.cn/caijing/3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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