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股票]新筑股份拟向控股股东转让持有的两子公司股权

公司财报  点击:   2015-09-14

新筑股份(002480,股吧)(002480)昨日午间公告,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转让持有的两子公司股权。公司表示,主要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以及缓解公司短期融资压力,降低财务风险需要。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转让评估采用的是资产基础法,两子公司增值率分别为4.59%、17.21%。

  转让为专注轨道交通产业

  根据公告,新筑股份拟向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筑投资”)转让持有的成都市新筑混凝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新筑混凝土机械”)100%股权和四川眉山市新筑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下称“眉山新筑”)100%股权。

  根据标的股权评估价值合计作价33738.23万元,其中:新筑混凝土机械转让价款为10129.03万元,眉山新筑转让价款为23609.20万元。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集中有效资源专注发展轨道交通产业等新兴产业,同时缓解公司短期融资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产生税前利润约为3910.21万元,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

  事实上,这并不是新筑股份首次向大股东转让子公司。2014年底,新筑股份公告拟向控股股东转让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后者为由四川雅安通工汽车厂重组改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3.9亿元,净资产4367.91万元,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972.13万元,亏损820.16万元。

  当时,新筑股份表示,目前公司的发展战略专注于现代有轨电车产业等高端产业,为集中公司有效资源专注发展轨道交通产业。

  年报数据显示,新筑股份去年实现净利润-1.58亿元,今年一季报净利仍亏损,为-4621.47万元。2010年登陆中小板的新筑股份,自2012年以来扣非后净利润一直为负。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值得关注的是,新筑股份此次转让两子公司均采用资产基础法。根据评估,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新筑混凝土机械100%股权评估值为 1.01亿元,评估增值444.47万元,增值率4.59%。

  眉山新筑100%股权评估值为2.36亿元,评估增值 3465.74万元, 增 值 率17.21%。经转让双方协商,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所持新筑混凝土机械100%股权和眉山新筑100%股权的评估价值3.37亿元作为本次交易价格。

  对于此次向大股东转让子公司为何采用资产基础法而不是收益法,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昨日致电新筑股份,公司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表示,具体见公告。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大股东逾九成持股已质押。数据显示,截至5月18日,新筑投资持有新筑股份15977.07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4560.635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16.43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6%,其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45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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