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报 点击: 2015-09-2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6年4月23日,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5月12日,公司再次发出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6年5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3名,所持股份744,325,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719%,其中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27名,所持股份61,705,1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21%。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22人,代表股份684,647,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78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59,677,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3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子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44,325,35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61,705,1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44,325,35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61,705,1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44,325,35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61,705,1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44,325,35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61,705,1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44,325,35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61,705,1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44,325,35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61,705,1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44,325,35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61,705,1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44,325,35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61,705,1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徐子泉先生、康宁女士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109,682,25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徐子泉先生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61,705,1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44,325,35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61,705,1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44,325,35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61,705,1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44,325,35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61,705,10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钟晓敏、殷长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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