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添加乘客]乘客称应适当调整燃油附加费 回应称未达调整条件

热点资讯  点击:   2008-12-10

近期北京地区油价重回6元“怀抱”。油价跌了,这对有车一族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但也有市民注意到,随着油价八连跌,自去年开始按1元/次收取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却还没取消。昨天,据悉,由于未达到机制规定的调整条件,目前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暂不作调整。  

乘客:应适当调整

记者采访发现,大多数乘客对于收取燃油附加费还是表示理解,但也有乘客称如果油价大幅下跌,附加费也应适当调整。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发改委和市交通委曾于去年6月5日下发《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将与出租汽车常用油品最高零售价变动幅度实行联动。根据该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以3个月为1个周期,定期测算油价变动幅度,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油价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或降低)1元/运次。油价波动未达到0.8元/升时,燃油附加费不作调整。  

发改委:未达调整条件

据悉,由于未达到机制规定的调整条件,目前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暂不作调整。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会同市交通委继续关注油价变动情况,定期测算油价变动幅度,按照《办法》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办法》中油价变动幅度按周期内出租车常用油品京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加权累计平均值减去起始期油价测算,如不到调整点,则累计计入下一周期。首次起始期油价为《办法》执行日2013年7月1日的油价(7.57元/升),周期内油价按照油价实际执行天数进行加权平均。  

据测算,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1月15日,本市92号汽油价格上调9次,最高至8.03元/升,下调16次,最低至6.76元/升,油价水平在7.57元/升以上的执行天数为409天,在7.57元/升以下的执行天数为88天,累计变动幅度未达到0.8元/升,“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未达到机制规定的调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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